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芙蓉区隶属于湖南省长沙市,位于长沙市主城区东部,是长沙市内五区之一,总面积42.8平方公里。截至2016年末,户籍人口为399936人,辖13个街道、1个正县级单位(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)。芙蓉区因湖南省有“芙蓉国”的雅称且地处湖南省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商贸、信息中心而得名,是长沙市的东部窗口,有着“三湘第一区”的美誉,湖南省与长沙市首脑机关汇集于区内,人流、物流、资金流、信息流高度密集。芙蓉区辖区内街市繁华,大型市场和特色街市星罗棋布,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历年居全省县(区)第一。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全省率先、中部领先地位。2016年,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(GDP)1159.80亿元,增长10.4%。2018年9月,《2018年中国百强区发展白皮书》在京发布,白皮书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,综合评析了全国968个地级市市辖区发展情况,并以统计数据为依据,量化评选出2018年中国百强区,其中芙蓉区位列第32名。